写一篇关于动物的富有情趣的文章,要求用多种修辞和大词小用的手法。600...

写一篇关于动物的富有情趣的文章,要求用多种修辞和大词小用的手法。600...

来源:网友投稿 更新时间: 2022-10-17 阅读

写一篇关于动物的富有情趣的文章,要求用多种修辞和大词小用的手法。600...

狗,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都很丰富;而且生性灵活,是惹人喜爱的动物。

狗的五官也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毛的颜色五颜六色,品种更是多的不可计数。狗毛的颜色以黑、黄、白为主,还有的黑黄、黄白、黑白相间……据说,狗毛的颜色与其本性有联系的:黑的紧守家门,凶猛如虎;黄的貌似流浪,来去自如;白的纯真活泼,言听计从……根据多年统计,狗的品种约占世界动物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沙皮狗便是我们大沥的名牌狗种。约有500个家庭领养了此种狗……

狗的生性灵活。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不爱吃也不爱玩的。然而,狗的反应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狗便展示其自身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们的五指山。

狗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狗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的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往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微细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friend……

狗--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

2.

蜜蜂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 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 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 :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 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 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 。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 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 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 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 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 ,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 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简评〕:这是篇写动物的说明文,采用自述的形式,以一个“工蜂”的话,介绍 蜜蜂家族的生活。写法上层次比较清楚,先介绍蜜蜂的种类,然后介绍工蜂的职责,然后是 信息的获得和传递,最后是家族的繁衍。文中多处用到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语言比较 生动。酿蜜的介绍适当了运用了数据,很有说服力。

3.

请你认识大白鲨

全世界各地的海洋中生活着大约350种鲨鱼,它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生存了3亿多年。在所有的鲨鱼中,大白鲨个儿最大、最凶猛、最为矫健有力,没有任何海洋动物敢与大白鲨为敌。

生物学家认为,大白鲨可以长到7.61米长,寿命达20年。刚生下来的大白鲨幼鱼约1.06米,出生的当天就会自己捕食。雌大白鲨成年时长4.84米,体重达1360-2721千克。渔民因渔网被凶悍的大白鲨撞破扯烂而一无所获的事时有发生。

大白鲨是典型的肉食动物。幼小的大白鲨捕食鱼类,身体长到2.74―3.65米时,转而 捕食海洋中比鱼类个子大的海豹、海狮之类的哺乳动物。捕食时,大白鲨往往先在猎物四周慢吞吞地游来游去兜圈子;然后悄然沉下海底,将身子隐蔽在礁石之间。 觑准时机,猛然闪电般向上直扑猎物的腹部或尾部,刀锋似的利齿将猎物咬成几块,三口两口就把猎物吞进了肚里。

大白鲨的表皮覆盖着一排排叫做真皮齿的尖利鳞片,每个鳞片犹如一粒细小的利牙,鱼皮表面像砂纸那般粗硬。高速游动的大白鲨如果擦碰到人体,人的肌肤会被割划得皮开肉绽。

大白鲨的体温比周围水温高6℃。据科学测算,肌肉温度每提高5℃,肌肉的收缩力便增加2倍。这是大白鲨反应神速、肌肉爆发力强大的主要原因。

大白鲨的鼻孔上边有一系列感觉小孔,这些小孔能 (灵巧、灵敏、灵活)地探测到猎物发出的微弱电磁场,因此大白鲨能百发百中捕获猎物。通过鼻上小孔,大白鲨还能依据地球电磁场,在漆黑一片的海底游动时丝 毫不差地把准方向。大白鲨游动时,将上下颚收缩在鼻子下边,使头部成流线型,以减少水的阻力。

大白鲨是海洋生物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起着控制海洋中某些哺乳动物数量的作用,吃掉其中的老弱病残者,促进生存竞争。另外,大白鲨还吞食海洋中的动物尸 体,清洁海洋。可惜的是,体态优美的大白鲨由于受到误解,被人类大量捕杀,数量急剧减少,现在已被世界动物保护组织列入了濒危动物名单。

4.

波斯猫

宽深的胸部结实的肩部和胺,短身和圆滚的腹部,水平的背部则是最大的特征。在额头突出的圆脸上,有小耳朵和圆滚滚的双眼,以及扁平的鼻子,表情丰富而可爱。当然,最大的特征还是美丽的

长毛。其颜色和模样有清一色系、银灰色系、斑纹系、配色系等,比其他的纯种猫有更多的变化。现在为止,已确认有30种的颜色。

在这些之中,一般人特别喜欢的是翡翠绿瞳孔的银灰色系列的银白波斯猫。闪晃着光芒的银白色身体,以及有黑色眼睑的绿服。其颜色的美丽对比,是银白波斯猫最大的特色。

此外,所有波斯猫中,最稀少也最有价值的猫是橘红色猫。首先感到不可能的是没有斑纹的模样,纯粹是红色的,并且如持续选择交配的话,会不会和原标准猫接近。这就是饲养者所梦想实现的。

外型特征:头,圆而宽大,没有棱角;两颊丰厚,颈部粗壮;耳小且被一簇毛分开;上下颌粗大,鼻短呈鞍形。眼睛大而圆,炯炯有神,富有表现力,多数眼睛为黄色。但也有绿色,蓝色,与躯体被毛毛色匹配和谐。尾巴被毛丰厚。末端长有长长的羽状毛。低落拖地,尾巴是波斯猫的特征之一。

5.

蜗牛的秘密

星期天下午,天气十分闷热,我走进院子,摆弄着爸爸的“宝贝花草”。忽然,看到一只蜗牛缓缓地爬上了叶子。“蜗牛是害虫还是益虫?为什么它走过的地方总留下长长的一条线?它的鼻子、眼睛在哪里?”一连串的问号浮上我的脑海。

我跑进屋,问正在看报的爸爸,爸爸笑着说“你既然想知道蜗牛的秘密,为什么不亲自去实验一下呢?”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我决定自己去实验一番。

“蜗牛是害虫还是益虫?”我先采取用各种食品实验乌龟的方法来测验蜗牛。我先捡来了白菜叶子、馒头和小蚊子等,然后又捉了几只蜗牛,分别编了号,把它们放在这些食物面前。大概它们都饿极了,爬向了自己喜爱的食物,只是每只蜗牛都选上了白菜叶子,嚼了起来,而对别的食物却闻也不闻。不大会儿,白菜叶子便给吃光了。这下,我得出初步的结论,蜗牛是害虫。

接着我又进行了第二项实验,分析“蜗牛爬行时为什么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线”。我把蜗牛捉到高处,等它头伸出壳时,便想去捉住它的身子,可是我的手还没碰着蜗牛,它的头又缩回去了。我想,这蜗牛真是“胆小鬼”!连续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我真有点泄气了。这时,爸爸走过来说:“干事情刚开始就灰心,长大了还想当科学家呢!”我被爸爸这么一“激”,又来劲了。忽然,一个办法又从我脑海中间过“有了,有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我用一块尖石块小心翼翼地敲破蜗牛壳,抽出蜗牛身子,用手摸了摸它的下面,只觉得粘糊糊的,隐约还有小粒的东西,这是什么呢?经过查阅书本,我找到了答案,原来那小粒的东西是它的脚,那粘糊糊的就是蜗牛的排泄物,它有助于蜗牛的爬行。

最后,我想看看蜗牛的眼睛、鼻子在哪里,我把一片白菜叶放在一只蜗牛面前,只见那只蜗牛先伸出一对较长的触手碰了碰,又用下面较短的另一对触手再碰了碰,这才大口大口地吃起来。我想:大概一对是眼睛,另一对是鼻子吧。可是到底哪对是眼睛,哪对是鼻子呢,我又取了一片树叶,再拿来一片同样大小的白菜叶,分别放在另一只蜗牛面前,由于差别不很大,这下蜗牛的眼睛可派不上用场啦:只见它用小触手碰碰,便知道哪个是白菜叶子,哪个是树叶子了。这下,我又发现了一个秘密:大触手具有眼的功能,小触手具有鼻的功能。

通过这一连串实验,真是收益不小:我不但发现了蜗牛的秘密,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长大要想有所发明创造,就必须从小培养发现问题,井学着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在哺乳类动物中,进化各阶段的化石发现较多、研究较清楚的要数马了。100多种马的化石,显示马的进化可分为五个主要阶段:始祖马、中马、草原古马、上新马和真马。5000万年前始新世早期,世界上最早出现的马--始祖马,狐那么大,前肢四趾,后肢三趾。以后各阶段的马,体型逐渐高大,趾逐渐减少:由四趾到三趾,到三趾而只有中趾发达,到只有中趾而趾端成硬蹄,终于成为现代类型的单蹄的真马。在生物进化论上,这被认为是特化式进化或直向进化的典型事例。

作为物种,现在全世界的马都属马科、马属两种之一:野马或家马。野马是唯一的现存野生种。野马比家马体形较瘦小;头较短钝,额鬃短或缺,鬣短而直立;尾的长毛粗而较少;蹄较宽,常结群活动。野马分布于阿尔泰山两侧的我国新疆准葛尔盆地与内蒙古、甘肃西北部,和蒙古的西南部。有称蒙古野马。1879年俄国人Przewalski在新疆首次取得野马标本。1881年俄国学者Poliakov以Przewalski的名字定为野马种名,因而又称普氏野马。其后20年间,几批西欧人分别在新疆行将和蒙古共捕获了52匹野马运往欧洲。到现在,已繁殖到第八九代,共400多匹,分布于世界80多家动物园或禁猎区。北京动物从1980年从美国引进一对,但雄马于1984年患癌症死亡。1984年又从苏联引进一对,到1988年已成功繁殖出两匹小驹。在原产地准葛尔,最后一次见到野马是在本世纪60年代。以后经中外学者考察,还未找到可靠的踪迹。国际上已把野马列入甲级濒危野生动物,我国列为一类保护动物。各国长期圈养和近亲繁殖的结果,野马体型变小,体质变弱,不耐粗饲,奔走减慢,出生率降低。长此以往,恐遭毁灭。为挽救这一物种,我国与美国圣地亚哥动物园协议,于1985年先后从西德引进5匹和从英国引进6匹,共11匹,养在新疆乌鲁木齐动物园。1986年12月迁到准葛尔盆地南缘的吉木萨尔县野马饲养繁殖中心,进行半舍饲。这样经过一段过渡适应时期,才放回原产地,使回归大自然,进行复壮和野化。

家马无疑是由野马经驯化培育而成的。问题是哪一种野马。据说作为家马原种的野马已经灭绝。也有认为就是现存的野马的。现存野马和家马杂交,可产生具有生殖能力的后代,显示了它们间密切的亲缘关系。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北方多属蒙古马系统的家马,是从蒙古野马来的。据考证,马是继狗猪羊牛后为人类驯养的家畜。约于公元前3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在亚洲中部的草原地区首先驯马。我国也是最早驯马的国家之一。四五千年前龙山文化遗迹中已发现有家马的遗骨。最初驯马是用作运输工具,后来才用于骑乘。

家马较高大,头长鬃长,鬣也长而垂于颈的两侧,尾的长毛细而密。家马按用途也可分为骑乘种、重挽种和兼用种。骑乘种具奔跑快速、敏捷机智等优良品质。阿拉伯马是世界著名的珍贵品种。重挽种体重力大,专供挽拽货物、车辆。如英国重挽马。兼用种力速兼备,既可骑乘,又可轻挽,故又名轻挽种。蒙古马是优良品种。全世界有300多个马品种,很多是经多次与优良品种杂交,逐步改善品质及选育而成的。其间产生许多杂种马。马一胎一子,幼驹出生后不久就会站立,吃奶。家马马母爱性强,幼驹常依偎母旁。

马在多方面为人类效犬马之劳:犁田,拉公共汽车,拉雪橇,拉邮车,送邮务员派信。老马识途,自会沿老路走的。在马术运动中,有赛马、单人马赛车、障碍赛、涉水赛等。蒙古族那达慕大会的赛马项目也不少。马戏总有精彩的表演。至于战马,无论古代的轻骑兵,还是近代骑兵的,都会立下不少的汗马功劳呢!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b]

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我家的小狗小灰

黄黄的大耳朵,灰色的身子,还有机灵的小黑鼻子。就它那身材,可是狗中之王啊!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吧?它若抢你的东西,你绝不会责打它,因为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而且异常机灵,实在不能让人讨厌。

我家有一条小狗叫小灰,它黄黄的大耳朵,灰色的身子,还有机灵的小黑鼻子。就它那身材,可是狗中之王啊!它很听我的话,我很喜欢它!

它的鼻子,那叫一个机灵!我每天回家,大老远的,它就知道我买了大肉包子回来给它吃,欢欢的跑过来抢。每次我一摸它的头,它就蹲下来,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我以后不这样好吃了!”它如果饿了,就汪汪的叫。 它如果高兴,就爬到我身上来,叫我陪它玩,弄得我哭笑不得。它若不高兴,就一声不出的蹲在门口,也不理我。我若不高兴,它也不高兴的跟着我。它会带我去好玩的地方,慢慢的我变得高兴起来。我高兴,它也一样高兴,活蹦乱跳的。

它吃饭,总是大口大口的吃,生怕别人抢它的饭似的,也不怕吃饱了走不动路!它最喜欢吃肉包子。我站得高高的,往地上一丢,它纵身一跃,就把包子叨在嘴里,一口就吞到它那大大的肚子里了,它从不失手。如果我不丢,它就到我手上抢,跳起来就把包子咬到嘴里了!

说了这么多,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吧?它若抢你的东西,你绝不会责打它,因为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而且异常机灵,实在不能让人讨厌。

我家的小狗皮皮

我睡觉的时候,它就趴在我床边打呼噜。

今年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一只小狗皮皮作为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

皮皮吃东西的时候很有意思。有一次,我拿着牛肉引逗它,它欢蹦乱跳地向我跑来,我把牛肉放在它的嘴边,它一口就吞到了肚里,样子很可爱。

皮皮很聪明,听觉也很灵敏,能从脚步声中听出来是谁。每次我出去玩回来,皮皮都会又蹦又跳地出来欢迎我。我睡觉的时候,它就趴在我的床边打呼噜,可我一醒,它就用两只小前爪趴在床沿上,冲我又是摇尾巴,又是吐舌头,好像在说:早上好!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喜欢在桌子下吃饭。如果我们把它关在阳台上,它就会“汪汪”地乱叫,还会不停地用小爪子挠门,表示抗议。

我的皮皮真是聪明可爱呀!

小狗欢欢

它有一身绸缎般光滑油亮的皮毛,又尖又长的脸上嵌着一对黑玛瑙般的眼睛,一只黑不溜湫的小鼻子骄傲的翘着,最惹眼的是那两只蒲扇似的大耳朵呼扇呼扇的耷拉在脑袋两边,四条又壮又短的腿上布满了皱折,可爱极了。

前几天,为了写观察日记,爸爸特意从花鸟市场给我买了一只小狗。我可喜欢它了,把它取名叫“欢欢“。它有一身绸缎般光滑油亮的皮毛,又尖又长的脸上嵌着一对黑玛瑙般的眼睛,一只黑不溜湫的小鼻子骄傲的翘着,最惹眼的是那两只蒲扇似的大耳朵呼扇呼扇的耷拉在脑袋两边,四条又壮又短的腿上布满了皱折,可爱极了。

“欢欢”是我忠实的朋友。每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欢欢”像是知道似的,呆呆地蹲在家门口,尾巴有气无力地摆动着。眼里流露出失落的表情。等我一放学,前脚刚迈进家门,“欢欢”就冲我使劲地摇头摆尾巴。一会儿咬我的裤脚,一会儿啃我的书包,一会儿又不停地冲我叫,似乎在对我说:“我的小主人回来了,我的小主人回来了……”看着它那亲昵的样子,我总会为它送上一份“见面礼”。

“欢欢”还是我的保镖呢!有一次,我正在看书,不知从哪里钻出一只黄蜂。我一看,吓得失魂落魄,呀呀地直叫。在一旁玩耍的“欢欢”听到了,只见它双眼直直地盯着黄蜂,突然,梦扑过去用爪子抓住黄蜂的头猛咬。过了一会儿,这只黄蜂终于被它制服了。我终于逃过了一劫。

“欢欢”除了“看家”,还有一手绝活呢!那是一个早晨,我还在睡觉,只听见“欢欢”在门外闹,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赶紧起了床。出去定睛一看,原来是“欢欢”在玩弄一直奄奄一息的老鼠。它的爪子在老鼠身上抓来抓去,直到确认它死了,才松开爪子,把老鼠叼到了门外。以后,几乎每天都能在外面看见一只死老鼠的踪影。

这就是我家的“欢欢”,既可爱又能干!

你好

我们家有两只小猫,一只是在路边捡到的,一只是被人遗弃的。大的叫咪咪,小的叫球球。

  球球刚进我们家的时候,我们就给它洗了一个澡。在洗澡的时候,球球大喊大叫,胡乱扑腾,卫生间里充满了球球的尖叫声和我们的抱怨声。咪咪闻声而进,想看一下球球。可是,球球身上有很多跳蚤,我和妈妈也不想让咪咪的身上也有。尽管咪咪中途又来了几次,但是它还是被我们赶跑了。因此,咪咪十分伤心,它觉得我们不喜欢它了。

从那次洗澡后开始,球球便成为了我家的一员。咪咪虽然原谅了我们,但还是接受不了球球。每次球球一向它走去,咪咪的喉咙里就会发出“呜呜”的声音;一旦球球到咪咪跟前,咪咪就张开大嘴,露出尖牙,“哈~”的吓唬球球。球球经常不理会它的恐吓,依然大步向前冲,颇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后来我发现:球球把咪咪当成自己的妈妈了。  

几天过去了,咪咪和球球都互相熟悉了,有时咪咪给球球舔毛,球球趴在咪咪的肚子上“吃奶”。这不,又开始了。只见球球趴在咪咪的肚子上拱啊拱,拱啊拱,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便开始津津有味的吸着,咪咪则像个母亲一样,闭着眼睛,满怀深情的舔着球球,从头到脚,啊!伟大的咪咪啊!  

  这几天,球球和咪咪都在练“摔跤”。你可能会问了:猫怎么会摔跤呢?嘻嘻,别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天,我把球球放在床上正在舔毛的咪咪面前,想让它用它的“小刷子”整理一下球球乱糟糟的毛。可是咪咪非但不理我,反而去咬球球了。咪咪紧紧地抱着球球,边抓着,还边用嘴咬,用腿蹬,就像它以前玩我的玩具一样。球球瞪着它灰蓝色的眼珠子,张开大嘴,“喵!喵!”地向我呼救。  

  我企图把它俩分开,可是咪咪抱球球比之前还要紧了,就是不放。我没有办法,只能任由咪咪胡作非为了。球球见我帮不了她,也对咪咪予以反击。球球用它那又细又尖的爪子和那漂亮的小嘴抓和咬和抓咪咪的耳朵、脸以及一切能够咬到的部分。可是它的这些招数对我乃至我们全家人都不管用,更何况咪咪呢?“摔跤比赛”仍在进行,可怜的球球也仍然在进行着它那无力的反击。但是,咪咪似乎对这场“比赛”已经失去了兴趣,它又开始舔自己和球球的毛了。这场比赛打平了。  

  最近每天都会有“摔跤比赛”的进行,球球也开始学本领了。以前单独养咪咪的时候,我们从它隐蔽的地方走过的时候,它有的时候就会扑上去咬我们的脚和腿。弄得我们伤痕累累。今天,咪咪从球球埋伏的的桌子底下走过,球球学“咪咪扑腿” 前一扑,扑到了咪咪的腿,正准备要咬,咪咪一转头,扑倒它。于是,第N场摔跤比赛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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