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必须是执业药师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两年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所以说,如果药店管理者必须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新开药店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
2017年9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药店需要配备2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
这就意味着,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在“十三五规划”要求下,相信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确保“一店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将达到新高;而且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数据看起来庞大,实际上缺口非常大!
4、多地出现药师门诊,药师作用进一步增强
很多地区相继出现“药师门诊”。广东医院开设的药师门诊主要分为三大类: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
药师门诊的出现,让执业药师走向临床,药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执业药师审后可销售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6、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执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由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及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1.药店需要执业药师,但是药店的法人不一定是执业药师。2.每一个药店在营业时间内都必须要配备一名以上经过国家认可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调配处方。3.所以在药店里面工作的药品销售员应是专业的执业药师,或者是具备药学技术的人员。
药店里面的工作内容比较繁琐、比较复杂。药店内部工作的执业药师,不仅要具备和普通的销售员一样的职业销售技巧,还要具备非常丰富的药学知识,能够为顾客解答药物的用量、用药次数等一系列的问题。
1、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必须是执业药师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两年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所以说,如果药店管理者必须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新开药店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
2017年9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药店需要配备2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
这就意味着,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在“十三五规划”要求下,相信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确保“一店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将达到新高;而且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数据看起来庞大,实际上缺口非常大!
4、多地出现药师门诊,药师作用进一步增强
很多地区相继出现“药师门诊”。广东医院开设的药师门诊主要分为三大类: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
药师门诊的出现,让执业药师走向临床,药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执业药师审后可销售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6、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药店营业员应该属于销售部门。店长(即店经理)、执业药师、质量管理员(即质量负责人)、营业员、收银员、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这些岗位。
如果是大型零售药店还设有仓库,还要设有仓库保管员岗位。
岗位是可以兼职的,店长的学历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兼职质量管理员和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可以兼职质量管理员、验收员等。如果是一个小型的零售药店,总共人员4个,岗位也完全可以兼职的过来。但是执业药师一定要在职在岗。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
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
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
1、严格按分类原则陈列药品,准确标明品名、产权、规格、价格,等便于顾客选购。
2、协助养护员对药品陈列过程中的养护管理。
3、及时做好药品售前、售后服务实施工作、确保营业员秩序的正常运转,正确处理客户异议,积极收集药品不良信息,并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4、关心营业动态,注意缺货品种、及时登记顾客需求。遇到特殊情况,可向采购人员反映要求快速进货。
5、对顾客正确宣传药品性能、用途、用法、剂量和禁忌、注意事项等,不夸大宣传、欺骗顾客。
6、注意服饰整洁和礼貌用语,站立微笑迎客,接待好每一位顾客。
7、随时核对物价牌与实物的一致性,及时做好调价;检查价目表是否清晰无误,收集和听取顾客对物价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销售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协调工作,解决好所发生的纪葛事端。
9、做好每天安全检查营业室空调发生设备故障、应立即报修、经常保持优美整洁的购物环境。
10、负责配备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
11、在营业厅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12、自觉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营业员工作流程:
1.每日早班人员进入店内,清点接手账目,确认无误。
2.早班人员打扫卫生,保持店内环境清洁,无灰尘,无蚊虫。
3.当班人员要随时整理货架,保持药品摆放整齐、合理,到货药品及时上架,标签摆放准确、无空白。
4.烘箱、切片机等设备要维护、保持清洁。
5.当班人员要在上班时填好温湿度登记表。
6.当班人员认真记录销售流水账(包括品名、数量、金额或折扣后金额、会员号、销售时间),并每笔销售要及时录入电脑系统。当班员工必须对好自己班次的医保刷卡金额,正确交接账目及现金。
7.每班登记好各自的销售统计数量、客流量、客单量。
8.处方药登记要及时、准确,含伪麻药品、拆零药品要及时登记(包括所要求的内容信息)。
9.下班离店前要检查好店内设施,搞好卫生,盘对当日账目,关闭电源,方可离店。
应为质量管理人员(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可兼职计量员)、销售员,共四人。相关法规如下: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同时根据《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1402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1502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6501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502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零售药店分级来临,药师缺口增大
零售药店分级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广东食药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4月15日起,广东省将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目前市场上的药店47万家,根据最新政策,关于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一二三类药店平均需要4-5人,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以4人来计算,总共需要接近200万个证书,而拿到证书的有90万人,已经注册的仅仅只有40多万人,执业药师市场缺口巨大。
2、新开药店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
2017年9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药店需要配备2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
这就意味着,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在“十三五规划”要求下,相信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确保“一店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将达到新高;而且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数据看起来庞大,实际上缺口非常大!
3、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必须是执业药师
去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到2020年,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不久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而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08431人,目前,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仅为3.0人,执业药师的缺口一直都在。
4、2017年度执业药师通过率创近年新高
2017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675179人,实际参考人数为523296人,参考率77.50%,合格人数152770人,合格率为29.19%,比往年高出了10%左右,创近年新高。
2017年考试时间推迟、考生素质不断提高固然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是,目前市场上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大,执业药师供不应求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由此推断2018年证书还会有一个放量的状态,通过率不会降太低。
5、多地出现药师门诊,药师作用增强
目前,北京、黑龙江、广东等省市相继出现“药师门诊”。广东医院开设的药师门诊主要分为三大类: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
在经过医院及科室的许可,且临床药师直接开的药物多是基础性常规药物,或是在复诊时根据医师初诊处方药物开药时,在与医院沟通并确认的基础上,医师将处方权“协议”给临床药师,允许临床药师来对病患进行开药,也就是说临床药师拥有“协议处方权”。
药师门诊的出现,让执业药师走向临床,药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6、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药师审后可销售
进入3月以来,重庆和天津食药监局相继发布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政策(以下简称“电子处方试点”)。此前该政策在全国各大城市以及广东等地有零星试点,但今年以来有加快试点趋势。
短期来看,电子处方对药店最直接的贡献是带来大量的精准客流并提升了处方药的销售,部分项目可使药店客流量呈2-3倍提升。长远来看,药店可通过互联网医疗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多元化销售,进而提升药店的经营效率。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7、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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