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的法规(关于中药材的政策)

中药材的法规(关于中药材的政策)

来源:网友投稿 更新时间: 2023-04-24 阅读

中药材的法规(关于中药材的政策)

关于中药材的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结合地域优势,支持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扶持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种植养殖,保障中药材品质,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参与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中药材品牌。

鼓励利用药食同源的本省道地中药材开展保健食品、药膳食疗的研究、开发,支持其创新发展。

 中药材种植养殖应当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不得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农业农村、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和技术指导。

 中药材的采集、贮存、初加工和中药饮片炮制等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国家对中药材的政策

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8亿元,在各个地方,对林下种植药材的补贴标准都不一样,基本是在100-500元/亩之间。下面以甘肃、河南、安徽、为例来说明一下:

1、甘肃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

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

2、河南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安徽省对于林下种植药材补贴的标准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中药材政策支持措施

您好,单纯种植目前是没有国家补贴的,但是作为成规模的农业园性质的或农家乐那种搞多种经营,可以在贷款等方面有优惠。

各地政府按各地扶持项目有部分补贴,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有些地方种植西洋参,铁皮石斛等面积较大的能有补贴。

还有些对药材种植连片成规模成基地的典型代表或带头人,可以予以奖励,是以“奖代投”的方式进行的,奖励多少,视规模和达到上述条件的种植户数而定。您可以多关注你所在地的地方政务网,咨询关注。

有关中药的政策

种植药材国家并不会给予补贴,但各个省市的政府对这方面的种植项目会有扶持补贴政策,各地的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地方中药材每亩补100-300元/亩,油茶800-1200元/每亩,蓝莓有达到1000-3000元/亩,青莲花5000元/亩等等。关键是您得到本地咨询对接补充对象。

中药材政策分析

部分地区种植中药材是有补贴的,补贴范围比较窄,只有少数珍稀药材或者说是国家扶贫的种植项自才会有补贴,而且国家在发放补贴的时候都是以特色作物专项补贴或者是扶贫补助等进行发放。而且各地区药材种植的补贴政策也是有区别的,每亩补贴在100-500不等,各地补贴详情介绍如下:

1.河南

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广西

林下种植药材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相关单位,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施先建后补。

3.甘肃

林下种植药材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

4.安徽

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中药相关政策

种植药材补贴政策:

(1)对当年度新种植木本药材(连翘、杜仲、黄柏、厚朴)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按照新栽植木本药材,连翘每亩补助800元,杜仲、黄柏、厚朴每亩补助500元。

(2)在商品林、退耕还林地发展林下天麻种植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种植天麻每亩奖补1500元。

(3)从事中药材独活、川乌、大黄、川牛膝种子种苗和天麻蜜环菌、萌发菌生产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独活、川乌、大黄、川牛膝种苗按出圃销售计,年出圃销售达200万株的,给予奖补10万元,在此基础上,当年出圃销售每增加10万株,增加奖补5000元。天麻菌瓶(袋)出库量达50万瓶(袋)的,给予奖补20万元,在此基础上,当年出库量每增加5万瓶(袋),增加奖补2万元。

加大中药材政策支持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28条举措,为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为老百姓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固本培元。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苏庆民认为,《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再细化。文件对中医药特色发展中存在的政策短板、弱项作出全面规定,对长期存在的深层次政策问题提出了切实的解决措施。“《政策措施》在多个政策领域实现了突破,将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活力,为全面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中西医结合疗法发挥了积极作用,极大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病亡率。“总结我国独有的中西医协同防治重大传染病的经验,建立中国特色的传染病防治体系是当前和未来的重大任务。”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唐旭东表示。

《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骨干人才库、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等具体任务。“这些任务落实后将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有力推动中西医协同防治重大传染病。”唐旭东说。

当前,我国仍存在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较薄弱、中医药优势技术应对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尚不广泛深入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模式就是解决问题的‘中国处方’。”唐旭东认为,在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时,应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发挥中西医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还要进一步健全中医师队伍,建立具有中西医结合优势和临床服务能力的中西医结合专科团队。”唐旭东说,“这样立体化综合推进,才能形成患者获益最大化的中西医结合学科诊疗体系,为健康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政策措施》带来了一系列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的举措,比如: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策措施》还提出,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布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鼓励同病同效同价,能够进一步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更加积极地运用传统技术和方法为患者服务。”苏庆民认为,这有利于保护和发展中医传统技术,能够促进中医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同时有利于老百姓享受优质传统中医医疗服务。

此外,《政策措施》还从实施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工程、道地药材提升工程等方面,强化中医药发展内生动力;从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对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的支持力度。

目前,中医药领域面临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匮乏等问题。为了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政策措施》提出,要用5年至10年时间,评选表彰300名左右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培育500名左右岐黄学者、3000名左右中医药优秀人才、10万名左右中医药骨干人才。

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江苏省中医院党委书记方祝元认为,不仅要增加中医药人才数量,更要提升质量。“要投入更多资源,设计更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特别要创新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构建高层次人才梯队。”

中药材国家政策

《中药材进出口准许证管理规定》:

进出口单位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多提交一联报关单,并向海关申请签退该联报关单。海关验核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在该联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后退进出口单位。

进出口完成后1个月内,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口准许证或出口准许证的第一联、海关签章的报关单退回发证机关。

中药材进口准许证有效期为1年。出口准许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有效期时限不跨年度),药品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只能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因故延期进出口的,可以持原进出口准许证办理一次延期换证手续。

★  中药材 法规 政策

分享到:
你觉得文章内容怎么样

最后更新

提取物标签

关注我们

官方QQ群:7xxx85d 植提业社区-网站交流

Qr code

提取物百科 是一个真实的植物提取物行业内交流社区,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最有价值的信息和最靠谱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