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通关单如何办理?
原发布者:jmhuangwj
进口药品通关单申请事项办理1、申请条件(1)从相应海关所辖口岸进口(2)报验单位的资格: 报验单位应当是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3)进口药品不属于《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 2、申请材料办理药品进口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进口备案的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应当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所在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所进口品种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二)报验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的进口备案时应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提供生产检定记录摘要及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原件; (九)《药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