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行业的行话术语(药材经营术语)

中药材行业的行话术语(药材经营术语)

来源:网友投稿 更新时间: 2023-05-08 阅读

中药材行业的行话术语(药材经营术语)

药材经营术语

生药(P1)名词解释:来源于天然的、未经加工或只经简单加工的植物类、动物类和矿物类药材。从广义上说,生药包括一切来源于天然的中药材、草药、民族药材和提制化学药物的原料药材,兼有生货原药之意。

3. 中药(P1)名词解释:是指依据中医学理论和临床经验应用于医疗保健的药物,如各种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中药=中药材+中药汤剂+中成药

中药材生产企业名词解释

中药的包装名词是中药饮片。

药品经营的名词解释

零售药店分三级 ,经营种类各不同 。 一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等。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一般是可以的

药材经营术语有哪些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 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 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 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十七条 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 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 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

第十九条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并做到:

(一)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二)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三)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 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有以下设施和设备:

(一)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专用仓库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配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经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第二十四条 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养护室,配备必要的验收和养护用工具及仪器设备。

第二十五条 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六条 分装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其面积和设备应与分装要求相适应。

第四节 进  货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

第二十八条 购进的药品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二)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

(三)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五)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第三十条 企业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三十一条 企业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第三十二条 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第三十三条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记录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四条 企业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五条 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是:

(一)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三)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验收首营品种,还应进行药品内在质量的检验。

(六)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第三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企业的药品检验部门承担本企业药品质量的检验任务,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第三十八条 药品检验部门抽样检验批数应达到总进货批数的规定比例。

第三十九条 药品质量验收和检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药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收集、分发和保管。

(二)抽样的原则和程序、验收和检验的操作规程。

(三)发现有问题药品的处理方法。

(四)仪器设备、计量工具的定期校准和检定,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登记等。

(五)原始记录和药品质量档案的建立、收集、归档和保管。

(六)中药标本的收集和保管。

第四十条 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一)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

(二)不合格药品的标识、存放。

(三)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的记录。

(五)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的汇总和分析。

第六节 储存与养护

第四十一条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几点:

(一)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二)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三)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四)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五)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六)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第四十二条 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二)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湿度等管理。

(三)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

(五)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七)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八)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第七节 出库与运输

第四十三条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

第四十五条 药品出库应做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十六条 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第四十七条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第四十九条 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节 销售与售后服务

第五十条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第五十一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第五十三条 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第五十四条 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企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第五十五条 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第五十六条 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七条 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八条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第五十九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六十条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记录。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六十二条 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三条 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十四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五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六条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第三节 设施和设备

第六十七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第六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以下设备:

(一)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

(三)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

(四)必要的药品检验、验收、养护的设备。

(五)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六)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七)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八)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第六十九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应与零售企业相同。

第四节 进货与验收

第七十条 企业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一条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第七十二条 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第七十三条 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七十四条 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验收并记录。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

第七十五条 验收药品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项内容。

第五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七十六条 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第七十七条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二)药品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第七十八条 陈列和储存药品的养护工作包括:

(一)定期检查陈列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应及时抽样送检。

(二)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各种养护设备进行检查。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尽快处理。

第七十九条 库存药品应实行色标管理。

第六节 销售与服务

第八十条 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一条 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八十二条 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八十三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企业还应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指其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指其最高管理者。

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药品直调: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时,营业人员根据医生处方调剂、配合药品的过程。

第八十六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规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药材行业怎么经营

开始经营这方面生意,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和信息,能够从容阅读书籍,整理需要的资料。做中药生意不同于其他生意。你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识和信息,这有助于分析行业趋势,掌握行业趋势,知道如何开展中药业务和如何起步。

他人的优秀经验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学习和提高的主要渠道之一。在开始中医药业务时,最好咨询这些经验丰富、优秀的中医师,他们会告诉我们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如何开始。

药材相关的词

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

天南望, 半夏微凉, 期艾三千青木香。

中草药很神奇,能把百病来防治,华佗医术传百世,扁鹊神医创奇迹,《鹿茸救母》的故事很经典,灵芝草,不老仙丹的传说不一般。漫山遍野蒲公英,时常饮杯苦丁,消炎,化瘀,去火,又化痈,艾蒿更是用处多,祖祖辈辈都用它,菊花茶,金银花,枸杞玫瑰花泡着喝,泡大海时常喝,防治咽炎离不开它,苍耳,甘草,炒山楂,莲子、薏米、槐花茶,丹参、陈皮、大红枣,百合、山药、阿胶糕,保健身体很重要,很重要!

唐代著名诗人皮日休、陆龟蒙春日出游,看到野外自然景色清新秀丽,皮日休当即吟七绝一首:“数曲急溪冲细竹,叶舟来往尽能通;草香石冷无近远,志在天台一遇中。”吟罢,他对陆龟蒙说:“我这首诗虽不见佳,但却暗含三味中药名,老兄你能否猜得出?”陆龟蒙听后,不禁笑道:“不必过谦,诗写得好,但药名并不难猜,是竹叶、通草、远志三味药,是也不是?”沉吟片刻后念道:“桂叶似茸含露紫,葛花如绶蘸溪黄;连云更入幽深地,骨录闲携相猎郎。”皮日休不假思考地答道:“不过是紫葛、黄连、地骨三味药而已。”

我坚持喝了几个月的中药,每一碗的入口,也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苦涩。在这几个月之中,我喝了不知多少碗中药,也不知品尝了多少份苦涩。在这背后,却带来了最终的快乐——病情好转。这多亏了这一份苦涩,若没有它,我拿什么去换最后的那份甜蜜呢?不必要去抱怨,生活中的苦是需要的,掌握好这份苦,最终就可以换取甜,因为你付出了几份苦涩,就能换取几份甜蜜。

相信我们都曾经有惧怕喝中药的经历,年幼的我毫不例外。印象至深的是,小学的一次生病,药很晚才煮好了,凌晨的时候母亲把我从床上叫醒,说是要喝中药了。我顿时既恐惧又愤怒,又哭又闹满心的不情愿。母亲虽说第二天还要上班,却还锲而不舍地抚慰我。直到最后,我一边哭一边把那难喝至极的黑东西灌下肚子。还未喝完,就开始反胃呕吐。在那次以后,我一旦是喝了极苦的药就很容易呕吐。那时母亲在一旁轻轻抚着我的背一边帮我顺气,一边喃喃道:“没事了,没事了,把‘风’都呕出来就不咳了。”

我肚子疼,妈妈带我去看病。医生开了五服中药。晚饭后,妈妈把熬好的药汤给我喝。我一看见黑黑的药就害怕,不敢喝,太苦了。妈妈瞪着眼睛,凶巴巴的说:“快点喝!”我没办法,只好端起碗,抬起头,闭着眼睛痛苦的往嘴里灌。妈妈告诉我,良药苦口利于病。

在西游记的第二十八回里,吴承恩用药名写了一首“西江月”的词,描写孙悟空对进犯花果山残杀众猴儿的猎户进行抵抗的情景:“石打乌头粉碎,沙飞海马俱伤。人参官桂岭前忙,血染朱砂地上。附子难归故里,槟榔怎得还乡?尸骸轻粉卧山场,红娘子家中盼望。”这里用了乌头、海马、人参、官桂、朱砂、附子、槟榔、轻粉、红娘子等中药名,生动地描写了当时激烈拼杀和猎户残亡的战斗场面。

中草药是 中医预防治疗疾病所使用的独特药物,也是中医区别于其他医学的重要标志。中国人民对中草药的探索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相传,神农尝百草,首创医药,神农被尊为“药皇”。经过几千年的研究,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科学——本草学。

明清小说家冯梦龙的情书,更是巧妙地将中药与诗词联袂:“你说我,负了心,无凭枳实,激得我蹬穿了地骨皮,愿对威灵仙发下盟誓。细辛将奴想,厚朴你自知,莫把我情书当破故纸。想人参最是离别恨,只为甘草口甜甜地哄到如今,黄连心苦苦嚅为伊耽闷,白芷儿写不尽离情字,嘱咐使君子,切莫做负恩人。你果是半夏当归也,我情愿对着天南星彻夜地等。”情书中共用了14个药名,情书情思情趣跃然纸上,反映出这位文学大师对医药知识的精通。

谈到中草药,我想大多数人首先联想到的应该是一碗黑不溜秋的,散发着一股股难以名状的古怪草药味的,喝下去时可以让舌头苦上好一阵子的不明液体。然而就是有着这样可怖名声的中药——哪怕它曾经也是我所避犹不及的——如今却成了我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段至为珍贵的记忆。

老人们常说东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人参是三宝之首,能补气血、生津液,是一种名贵的中药材。东北的长白山区,就是人参的家乡。在那儿,千百年来,流传着许许多多有关人参的绚丽多彩的故事,这里说的是一个有关人参姑娘的故事。

宋代大词人辛弃疾新婚不久辞别妻子奔赴抗金前线,一日夜深人静,以中药名填词一首,遥寄娇妻:“云母屏开,珍珠帘闭,防风吹散沉香。离情抑郁,金缕织硫黄。柏影桂枝交映,从容起,弄水银塘。连翘首,掠过半夏,凉透薄荷裳。一钩藤上月,寻常山夜,梦宿沙场,早已轻粉黛,独活空房。欲续断弦未得,乌头白,最苦参商。当归也,茱萸熟,地老菊花黄。”从中可以找出云母、珍珠、防风、沉香、郁金、硫黄、桂枝、苁蓉、水银、连翘、半夏、薄荷、钩藤、常山、轻粉、独活、续断、乌头、苦参、当归、茱萸、熟地、菊花等多味中药,这些药名本身的语义共同构筑了词的内容,而且使之与词意有机地融为一体。

野马追的传说 。秦末,嬴秦的暴政,激起全国人民的反抗。项梁、项羽、陈婴联合的义军,拥立楚怀王在盱眙建都。有一位将军的坐骑患咳喘病,病情越来越严重,怎么也治不好。战况激烈,携之不能征战,杀之于心不忍。最后放入盱眙山中,让它自生自灭。后来有一天,这位将军重返旧地,忽见一匹野马昂首长啸,奔腾而来,紧紧跟随。他停下一看,原来就是那匹丢弃的马,那时骨瘦如柴,如今腰肥体壮。这是什么道理呢?访问当地老人,从一位采药者口中得知:盱眙山中盛产一种叫白鼓丁的草可以医治咳喘病。奥秘被揭示出来了,于是白鼓丁得了一个雅名叫“野马追”。

小时候,常常得咳嗽的病,一咳嗽便是咳上很久一段时间。我们有“百日咳”之说。但我们所说的“百日咳”又与那个冰冰冷冷、清楚诠释的医药专有名词“百日咳(顿咳)”似乎不那么一样。总之,当“百日咳”从长辈口中蹦出来时,总觉得它神神秘秘。大人们叨了一阵的“百日咳”,末了便会叹上一句——“这孩子体质有点弱。”

药材经营术语大全

正规的叫法是道地药材,这是中医术语范畴的。

地道药材是通俗的讲法,不够专业。

都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生长的药材,这样的药材药效好。

中药材术语解释

    就是指大黄根茎横切面上髓部的异形维管束,呈暗红色的星芒状小点,习称星点。

    大黄横切面上的异常维管束,颜色比切面略深,有点排列成环的感觉。在鉴别藏边大黄或者是土大黄时,如果断面的颜色发红,就可能是伪品!!所以平时要注意分辨防止劣质假冒药材。

药品经营概念

基本是一个概念,如果不是一个人,那个这个负责人的行为需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或任职文件!相当于代理行使法人代表的权利

中药材术语

国民间技艺是中华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炎黄子孙沟通情感的纽带,是彼此认同,是彼此认同的标志,是规范行为的准绳,是维系群体团结的黏合剂,是世世代代锤炼和传承的文化传统。在民俗中凝聚着民族的性格、民族的精神、民族的文化创造、民族的真善美。

今天,我们将把民俗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和真谛展示给包括农民兄弟在内的广大民众,使他们对中华大地、对祖国同胞、对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淳厚的民俗民风怀有更深刻的眷恋、热爱和崇敬。

1 剪纸艺术

剪纸,又叫刻纸,窗花或剪画。区别在创作时,有的用剪子,有的用刻刀,虽然工具有别,但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基本相同,人们统称为剪纸。

2 年画

年画中国画的一种。始于古代的“门神画”清光绪年间,正式称为年画,是中国特有的一

种绘画体裁,也是中国农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大都用于新年时张贴,装饰环境,含有祝福新年吉祥喜庆之意,故名。传统民间年画多用木板水印制作。

3 彩绣

彩绣泛指以各种彩色绣线统制花纹图案的刺绣技艺,具有绣面平服、针法丰富、线迹精细、色彩鲜明的特点,在服饰饰品中多有应用。

4 皮影

皮影戏,是一种用灯光照射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民间戏剧。表演时,艺人们在白色幕布后面,一边操纵戏曲人物,一边用当地流行的曲调唱述故事,同时配以打击乐器和弦乐,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在河南农村,这种拙朴的民间艺术形式很受人们的欢迎。

5 口技

口技是民间的表演技艺,是杂技的一种。古代的口技实际上只是一种仿声艺术。表演者用口摹仿各种声音,能使听的人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是我国文化艺术的宝贵遗产之一

6 鼻烟壶

盛鼻烟的容器。清代文物。小可手握,便于携带。鼻烟是一种烟草制品,系将烟叶烘烤、去茎、磨粉、发酵并加入香料配制而成,用鼻嗅服。鼻烟17世纪前期在欧洲开始流行,后期传入中国。

7 变脸

变脸是运用在川剧艺术中塑造人物的一种特技。是揭示剧中人物内心思想感情的一种浪漫主义手

8 布袋戏

布袋戏又称作布袋木偶戏、手操傀儡戏、手袋傀儡戏、掌中戏、小笼、指花戏,是一种起源于17世纪中国福建泉州或漳州;主要在福建泉州、漳州、广东潮汕地区与台湾等地流传的一种用布偶来表演的地方戏剧

9 捏面人

面人也称面塑,是一种制作简单但艺术性很高的民间工艺品。它用面粉、糯米粉为主要原料,再加上色彩,石蜡、蜂蜜等成分,经过防裂防霉的处理,制成柔软的各色面团。

10 绣花鞋

在鞋类大家庭中,鞋文化与刺绣艺术完美结合的中国绣花鞋是华夏民族独创的手工艺品,这种根植于民族文化中的生活实用品被世人誉称“中国鞋

11 吹糖人

吹糖人是旧时北京的一个行业,北京话为“吹糖人儿”。小贩们肩挑挑子走街串巷,挑子一头是一个带架的长方柜,柜子下面有一半圆形开口木圆笼,里面有一个小炭炉,炉上有一个大勺,中间放满了糖稀(据说是麦芽糖溶化所得)。

12 核雕

民间微型雕刻工艺。以桃核、杏核、橄榄核等果核及核桃雕刻成工艺品。民间多以桃核雕刻,穿孔系挂在身上作为“辟邪”

★  术语 行话 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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