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仍“榜上有名”

江西1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仍“榜上有名”

来源:网友投稿 更新时间: 2022-06-26 阅读

江西1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仍“榜上有名”

  3月3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江西省2022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江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
 

  据统计,此次共有1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中药饮片仍“榜单有名”,涉及醋鳖甲、刺五加、醋延胡索等多个中药饮片品种。从不合格项目来看,主要为【药屑杂质】、【含量测定】、【黄曲霉毒素】等。
 

  对于不符合规定药品,江西省药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业内表示,不合格的中药产品一旦流到医院或药店被消费者购买,很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也不利于中医药行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迅速,在药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下,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不断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但市场上有关加工、制假、售假、加工炮制不规范等问题仍常有发生。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和有些中药材的标准落后、中药种植不科学、低价低质的小作坊多以及监管手段不够精准等因素有关。
 

  在中药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的背景下,为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之路,相关监管部门也一直相当重视。据了解,2020年2月,国家药监局就印发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国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工作要点。2020年5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2020年12月30日,新版药典正式实施,对中药饮片行业生产等环节也提出了更严的管理要求。
 

  另外,2022年2月2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范了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处罚裁量标准。通知对“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相关产品定性、饮片范畴、适用情形、处罚原则等进行细化,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指导依法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总的来看,随着新政新规的落地,行业监管趋严,未来中药饮片行业的洗牌将加速。在此背景下,中药饮片企业不能存有侥幸心理,需要规范经营,严把关中药的质量安全,否则可能得不偿失,面临很高的违法成本,甚至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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