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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食品添加剂

更新时间: 2024-09-27 22:00:15 责编:网友投稿 浏览

常用食品添加剂

常用食品添加剂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目录中有1960多种添加剂,共有22类。

分别是(1)防腐剂(2)抗氧化剂(3)发色剂(4)漂白剂(5)酸味剂(6)凝固剂(7)疏松剂(8)增稠剂(9)消泡剂(10)甜味剂(11)着色剂(12)乳化剂(13)品质改良剂(14)抗结剂(15)增味剂(16)酶制剂(17)被膜剂(18)发泡剂(19)保鲜剂(20)香料(21)营养强化剂(22)其他添加剂。

防腐剂 ——常用的有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乳酸等。用于果酱、蜜饯等的食品加工中。

抗氧化剂 ——与防腐剂类似,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常用的有维C、异维C等。

着色剂 ——常用的合成色素有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靛蓝等。它可改变食品的外观,使其增强食欲。

增稠剂和稳定剂 ——可以改善或稳定冷饮食品的物理性状,使食品外观润滑细腻。他们使冰淇淋等冷冻食品长期保持柔软、疏松的组织结构。

营养强化剂 ——可增强和补充食品的某些营养成分如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无机盐等)。各种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含有各种营养强化剂。

膨松剂 ——部分糖果和巧克力中添加膨松剂,可促使糖体产生二氧化碳,从而起到膨松的作用。常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合膨松剂等。

甜味剂 ——常用的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有糖精钠、甜蜜素等。目的是增加甜味感。

酸味剂 ——部分饮料、糖果等常采用酸味剂来调节和改善香味效果。常用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乳酸等。

增白剂 ——过氧化苯甲酰是面粉增白剂的主要成分。我国食品在面粉中允许添加最大剂量为0.06g/kg。增白剂超标,会破坏面粉的营养,水解后产生的苯甲酸会对肝脏造成损害,过氧化苯甲酰在欧盟等发达国家已被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香料 ——香料有合成的,也有天然的,香型很多。消费者常吃的各种口味巧克力,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各种香料,使其具有各种独特的风味。

酸奶

果胶 (增稠剂)

副作用:有的增稠剂是淀粉水解产生的糊精、改性淀粉等,它们本身无毒无害,但容易升高血糖,甚至可能导致更剧烈的血糖反应。

标准:我国允许使用的有琼脂、明胶、卡拉胶等25种。

推荐:目前使用广泛的是卡拉胶、黄原胶以及改性淀粉、纤维素等自然界存在的高分子碳水化合物。

(酸奶含有防腐作用的乳酸和乳酸菌素,所以不需添加防腐剂。)

冰激凌、雪糕

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等都是食用合成色素,也称食用合成染料。

副作用:因对人体有害,不能用于糕点及肉制品。

标准:我国规定,任何婴幼儿食品中严禁使用任何人工合成色素。

冷藏肉品

山梨酸钾(防腐剂)

与水果的梨无关,山梨酸(钾)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推荐:山梨酸钾抗菌力强、毒性较小,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但价格较贵,不少国家已开始逐步用它取代苯甲酸钠。

亚硝酸钠(护色剂)

不仅可以使肉制品色泽红润,还可以抑菌保鲜和防腐,目前还没有其他更为理想的添加剂替代它。

副作用:过量食入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更可疑的是有一定致癌性。

标准:亚硝酸钠可按GBl907国标生产作为食品添加剂,按GB2760规定量添加,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肉食中亚硝酸钠残留量在罐头中不得超过0.05克/千克;肉制品不得超过0.03克/千克。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1992年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0.1毫克/千克体重,按此标准使用和食用,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D-异抗坏血酸钠(抗氧化剂)

被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评为“绿色食品添加剂”,可保持食品的色泽,自然风味,延长保质期,主要用于肉制品、水果、蔬菜、罐头、果酱、啤酒、汽水、果茶、果汁、葡萄酒等。

它能防止腌制品中致癌物质——亚硝胺的形成。

副作用:基本无害,但是过量摄入会导致一系列的肠道与皮肤疾病。

红曲红(着色剂)

天然红色素,是微生物发酵的产物,目前并未发现对人体有害。

可以用在调制乳、冷冻饮品、果酱、腐乳、糖果、方便米面制品、饼干、腌腊肉制品、醋、酱油、饮料、果冻、膨化食品上,不允许用在生鲜肉或调理肉制品中。

速冻面点食品(汤圆等)

糖精钠、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

糖精钠(甜味剂)

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又称可溶性糖精,是糖精的钠盐。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果脯大量含有)

副作用: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

标准: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在美国,凡是添加糖精钠做甜味剂的食品,均要求标有“糖精钠能引起动物肿瘤”的警告语。

甜蜜素(甜味剂)

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经英、法、德等国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卫生当局指定可使用之新合成甜味料。调配于清凉饮料,加味水及果汁汽水最适宜。罐头、酱菜、饼干、蜜饯凉果等均有使用。

副作用:对肝脏及神经系统有影响,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的危害则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常出现食品甜蜜素使用过量的情况,出口食口也曾因甜蜜素超标被退回。

标准:国际市场大多要求检测甜蜜素产品微生物指标,而我国的国标却没有该项要求。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在30多年前就全面禁止使用甜蜜素,日本也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甜蜜素。

苯甲酸(防腐剂)

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常在碳酸饮料、低盐酱菜、酱类、蜜饯、葡萄酒、果酒、软糖、酱油、食醋、果酱等食品中使用。

标准:美国FDA规定,苯甲酸被列为安全类食品添加剂,但毒性较山梨酸高。

抗结剂、稳定剂

核苷酸(营养强化剂)

最大使用量0.58 g/kg。增强鲜味。

磷酸三钙(抗结剂)

拥有抗凝、水分保持等多功能,最大使用量10g/kg。

奶粉

抗氧化剂,氢氧化钾,柠檬酸,碳酸氢钠,磷脂,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磷脂(乳化剂)

磷脂可以防衰老﹑降低胆固醇等,具有乳化和润湿性。

标准:大豆磷脂制品被各国列为安全的多用途天然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抗氧化剂)

维生素类抗氧化剂L-抗坏血酸及其盐类是常用的水溶性抗氧化剂。

标准:获国际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批准使用,每天摄入量为1.25g/kg体重。在美国、欧盟都获批。在中国,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也是唯一允许添加到婴儿食品中的抗氧化剂。

咖啡

二氧化硅(矽)(抗结剂)

能解决产品因吸潮受压形成的结块,同时具有吸附作用,是一种优良的流动促进剂。用于蛋粉、奶粉、可可粉、糖粉、植物性粉末、速溶咖啡、粉状汤料。

黄原胶(汉生胶)(增稠剂)

最大使用量10g/kg。

鸡精、味精

谷氨酸钠,食用香精,呈味核苷酸二钠

谷氨酸钠(增味剂)

您可能会有这种经验——往鸡汤中加一些盐,味道会更加鲜美。这是因为鸡肉当中富含谷氨酸这种氨基酸,您又放了一些氯化钠盐进去,便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制造了谷氨酸钠,也就是味精。

副作用:在消化过程中能分解出谷氨酸,后者在脑组织中经酶催化,可转变成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摄入过多时,对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有抑制,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

呈味核苷酸二钠(增味剂)

常与谷氨酸钠并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并有“强力味精”之称。

食用植物油

抗氧化剂

食用油中通常使用化学合成抗氧化剂,我国允许使用的抗氧化剂品种有BHA、BHT、没食子酸丙酯、异山梨酸钠、维多酚等。抗氧化剂主要用于防止油脂氧化。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BHT是我国主要的抗氧化剂。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最大使用量为0.2g/kg。

没食子酸丙酯(PG)

PG对猪油的抗氧化能力较BHT强些,我国规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0.1g/kg。为了达到更好的抗氧化效果,往往几种抗氧化剂复合使用。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低毒抗氧化剂,具有良好的抗细菌、霉菌的作用,可增强高油水食品的防腐保鲜效果。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饼干、方便面等。

面粉

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增白剂)

过氧化苯甲酰中含有微量砷和铅,欧盟等发达国家1997年已禁止将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是通过氧化作用,使面粉中的色素氧化分解达到增白的目的,本身还原为苯甲酸残留在面粉中。

副作用:过氧化苯甲酰除了增白作用外,不能改善小麦粉的质量。

标准:所有欧盟成员国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都不得用于任何食品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规定,过氧化苯甲酰不得用于小麦粉中,仅可作其他食品的加工助剂使用,其最终残留物不得超过40mg/kg。

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批准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钙的国家。美国和加拿大批准氧化钙仅限于面包中使用。我国批准的使用量是500ppm,是美国的7倍,加拿大的5倍。

陈醋、果醋、白醋

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见前文)

可乐

阿斯巴甜(甜味剂)

又称甜味素、天苯糖等。这种低热量甜味剂比普通糖甜约200倍,1克的阿斯巴甜约有4千卡的热量。

标准:安全性高,被联合国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列为GRAS级(公认安全),至今已有世界各地100多个国家的6000多种产品中19年的成功使用经验。我国于1986年批准在食品中应用,常用于乳制品、糖果等。

副作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阿斯巴甜每日允许的摄取量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且孕妇及哺乳的母亲最好不要食用。不过,国内食品包装上一般都不标注添加量,阿斯巴甜不适合苯丙酮酸尿患者使用,美国使用商家要求在标签上标明“苯丙酮尿患者不宜使用”的警示。有医生建议,怀孕的妇女最好不要食用阿斯巴甜。

蔗糖素(甜味剂)

在蔗糖加工的基础上提取而成,在很多用途上能取代蔗糖,适用于碳酸饮料到烘焙食品等十多类食品中。是目前唯一以蔗糖为原料生产的功能性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600倍。

标准:FDA于1988年批准蔗糖素可以被用于15类食品,包括作为餐桌上的甜味剂以及用于饮料、口香糖、冷冻甜点、果汁和果冻等食品。1999年,FDA批准蔗糖素作为通用甜味剂用于所有食品。

茶饮料

安赛蜜(甜味剂)

它是一种常见人工合成的新型甜味剂,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理想的甜味剂,具有对热和酸稳定性好等特点,是目前世界上第四代合成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主要在焙烤食品和酸性饮料中使用。

副作用:摄入过量会对代谢排毒能力差的老人和儿童构成危害,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在葡萄酒生产中禁止使用这种甜味剂。

标准:我国卫生部于1992年5月正式批准安赛蜜用于食品、饮料领域,但不得超标使用,其使用量为0.3克/千克。安赛蜜的安全性高,联合国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同意安赛蜜用作A级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饮料

柠檬酸钠(酸味剂)

制备柠檬酸钠的原料基本来源于粮食,因而安全可靠,对人类健康不会产生危害。

标准:联合国粮农与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该品属于无毒品,对其每日摄入量不作任何限制。我国也规定,柠檬酸钠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运动饮料

柠檬酸(酸味剂)。

柠檬酸普遍用于各种饮料、糖果、点心、乳制品等食品的制造。

副作用:过量摄取,儿童可能表现出神经系统不稳定、易兴奋;大人则为肌肉痉挛等。基于柠檬酸对钙的代谢可产生的影响,经常食用罐头、饮料、果酱、酸味糖果的人们,要注意补钙。胃酸过多、龋齿和糖尿病患者不宜经常食用柠檬酸。柠檬酸不能加在纯奶里,否则会引起纯奶凝固。

功能饮料

牛磺酸(营养强化剂)

又称α-氨基乙磺酸,最早由牛黄中分离出来。是一种含硫的非蛋白氨基酸,在体内以游离状态存在,不参与体内蛋白的生物合成。

标准:美国、日本等国规定,婴幼儿以及儿童*食品中必须添加牛磺酸。

油条

膨松剂:是在以小麦粉为主的焙烤食品中添加,使之口感柔松可口、体积膨大。

标准:我国准许使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磷酸氢钙、硫酸铝钾(钾明矾)、碳酸钾、沉淀碳酸钙、复合疏松剂等。

副作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膨松剂中的铝对人体健康不利,因而正在研究减少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等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

口香糖

木糖醇(甜味剂)

木糖醇是一种具有营养价值的甜味物质,也是人体糖类代谢的正常中间体。健康的人,即使不吃任何含有木糖醇的食物,100毫克血液中也含有0.03-0.06毫克的木糖醇。在自然界中,木糖醇广泛存在于各种水果、蔬菜中,但含量很低。商品木糖醇是用玉米心、甘蔗渣等农业作物中,经过深加工而制得的。热量低是它的一大特点:每克2.4卡路里,比其他的碳水化合物少40%。木糖醇从60年代开始应用于食品中,成为糖尿病人欢迎的一种甜味剂。木糖醇是防龋齿的最好甜味剂。

副作用:木糖醇不会被胃里的酶分解,直接进入肠道,吃多了对胃肠有一定刺激。由于木糖醇在肠道内吸收率不到20%,*易在肠壁积累,造成腹泻。

被膜剂(防腐剂)

可防止微生物入侵,抑制水分蒸发或吸收和调节食物呼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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