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天津医疗保险;
2、身患特殊门诊病种疾病。
登记材料
【办理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
3、最近一次检查结果和相关就诊记录;
4、定点门特联网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并加盖医院医保科公章和医院诊断证明章;
登记流程
【办理登记流程】
1、患门特病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门特病联网登记诊断定点医院,申请办理门特病登记;
2、参保患者到医院医保科申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据实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在一级、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专科医院(不含糖尿病)中选择1-4家(同一级别医院职能选择1家)作为门特病治疗医院;癫痫、紫癜、再障病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糖尿病、偏瘫、肝肾移植病人可再选择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3、参保患者持《审批表》到相关诊疗科室,由指定门特病诊断主任医师做出明确诊断,据实填写《审批表》相关内容并签署姓名;
4、参保患者到医院医保科办理登记事宜。若因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医院无法办理门特登记时,参保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社保分中心申办门特登记。
【特别提示】
1、门特病种类: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若参保患者需要变更治疗医院,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持《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到原登记医院申请变更。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院变更申请表》,请诊断医院予以变更。
3、门特病登记有效时间为两年。除糖尿病外的门特登记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到门特病登记诊断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
4、办理糖尿病门特登记时,可就近选择1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含门诊部)作为糖尿病门特医疗服务机构,同时还可以就近选择1家定点零售药店。确需变更治疗医院的,参保患者可就近到具有糖尿病治疗医院变更资格的医院申请变更,但每年只能变更一次。
因为每个人参加的工作时间不同,社保无法针对每个人和单位把信息录入电脑中,而个人缴纳社保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就能实名认证然后就能查询,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记录,所以网上最早单位缴费记录是查不到。但是可到天津人力社保服务大厅可查询到。
您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天津市人社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或邮储银行邮寄发卡,足不出户完成社保卡申领及补换业务。
邮寄办理流程
用户在未申领过社保卡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该功能进行邮寄社保卡的申领操作。
一、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后,进入服务页面,选择“社保服务”—“社保卡”—“社保卡申请(邮寄)”;
首先需要下载天津人力社保APP,然后根据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进入有就业登记的选项,按照里面的内容规范进行填写即可。
2022年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打印只需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个人网厅申报” 注册登陆后,即可实现在线打印。
一、登录系统
1、打开电脑网页,搜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直接输入网址,打开官方网站:
2、下拉页面,找到“网上办事大厅”模块,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申报”栏目。未注册用户请点击“马上注册”按钮:
3、按照提示分别输入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手机号、设置密码(务必牢记)。输入完毕后,点击“注册”按钮:
二、参保缴费证明打印
1、找到“缴费信息查询”模块,点击“参保证明打印”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下载:
【办理方式】
1.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2.“天津人力社保个人网厅”登记办理;
3.“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登记办理。
【注意事项】
1.网上办理渠道:“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支持人员新参保及单位停缴费人员接续登记;“天津人力社保个人网厅”支持单位停缴费人员接续登记。
2.“税务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完成后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于每月21日至次月19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特殊申报缴费除外)。
【办理时间和地点】
参保登记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社保增加城镇职工分为几个步骤:
1、在社保信息中点击“缴费管理”-“城镇职工增加”。
2、点击“新增”,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如该人员为恢复参保或者就业信息已登记人员,系统可自动查询该人员相关信息,带入页面,未无信息的人员则需要单位用户手动填写相应的登记信息。
3、用工单位进行派遣人员增加时,用工范围选择“派遣人员()”,如人员为新参保或暂停参保状态,可选择派遣单位,正常录入其他信息后可提交。如人员已是正常参保状态,无法在网厅进行增员。
4、录入职工工资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应附件,系统会依据当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显示对应缴费基数(为整数)。
5、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提交。系统自动列表显示本单位申报记录,包含姓名、证件号码、工资、缴费基数、申请时间、进度状态、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时可查看)。
6、城镇职工增加审核通过,可于次日输入结算期,打印最新《综合业务处理单》。如需打印历史《综合业务处理单》可到“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功能进行操作。
一、到家附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信息登记。
所需材料:
1、儿童户口页(户口本)
2、代办人身份证
3、U盘拷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小于90KB)
注: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详情请咨询所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登记后及时到银行办卡或线上办理邮寄到家
居民申领社保卡可以在"天津人力社保"手机客户端完成,社保卡快递到家,个人在线上渠道确认领卡即激活个人社保功能。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并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运行。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是根据市政府建设天津政务网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要求,天津劳动保障网于2000年8月开通,2002年7月12日改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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